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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03-28 18:00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3月7日

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紧扣新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聚焦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重要使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作出教育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福建省高等学校“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实施立德树人工程 。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举办第九季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

2.谋划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研制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推动巩固部省会商战略合作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推动建设两岸教育融合发展示范区。

3.全面提升思政育人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大思政课”建设工作机制,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实施方案》,用好“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推进“行见八闽”大思政课研学实践圈建设,建强福建省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组织开展“行走的思政课”研学实践教育活动。举办第三届“侯官论坛”,推动侯官文化传承发展。

4.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读书行动,加强高校实体书店建设。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组织好全省大中小学生系列体育联赛。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和全省“5·2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举办“开学家长第一课”。指导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

5.规范教材管理。制定实施我省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启动全省大中小学课程与教材使用监测工作。持续规范教材和教辅、读物进校园管理。做好义务教育国家新教材使用工作。推进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加强福建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建设。

二、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着力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6.完善高等教育分类发展体系。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加快建设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稳步实施“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做好规划中期调整工作。推进现代产业学院等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支持行业特色院校加快发展,推动应用型高校紧密对接区域发展实际,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评价标准。办好第61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

7.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实施重点高校重点学科提升工程,加强基础、交叉、新兴学科及“四新”建设,动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大主干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力度,逐校打造若干龙头学科、骨干学科。加强学科联盟和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联动机制。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验收。

8.加强拔尖创新和急需紧缺人才自主培养。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力争新增3个及以上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50个左右博硕士学位点。推动有关高校统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强基计划”等重点计划。加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空间安全、量子等关键紧缺领域人才培养,扩大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推动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培养。加强师范教育人才培养,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9.加强有组织科研。建立以重大任务实施为核心的协同攻关机制,联合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布局,培育推荐若干个部级以上平台,开展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工作。

10.深化闽台教育融合发展。创新两岸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推动厦门打造两岸职业教育融合发展高地。试点开展台生双联学制项目。实施高校招收台生“倍增”计划,引进台师“增量扩面”行动和“融入提升”行动。办好“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等闽台交流品牌活动,打造闽台青少年福建特色文化交流精品路线、特色研学基地。

11.推进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搭建省内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交流合作,建设一批“海丝学院”,推广“中文+职业教育”模式。办好“一带一路”教育装备展览会。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推进高质量双向留学。

12.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大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政策性岗位招录工作,挖掘基层就业空间,配合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持续开展“家校共育促就业”行动,加强就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强化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完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机制。办好就业赛事及培训。完善就业监测与评价反馈机制。落实高校“一把手”工程和“四到位”要求,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

三、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着力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

13.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贯彻落实推动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以产业园为基础,建设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坚持“以产定教、以教促产”,在新能源、智能制造、数字产业等领域培育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落实“一校一案”专业规划,每年优化调整职业院校10%左右专业布点。

14.加快构建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开展中职和普高互融互通试点,实施中高职五年专、中职本科“3+4”等改革,拓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加快职业教育数字化升级改造,遴选一批优质课程资源。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遴选工作。做好国家“双高计划”验收绩效评价。办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类比赛。

15.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培育建设一批终身教育品牌项目。做好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和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建设“学分银行”,推动“书证融通”试点工作,推进学历继续教育与技能证书互通互融。推动社区、老年教育向基层、农村延伸,推进建设国家老年大学福建分部和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夯实基础教育基点,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6.实施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我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和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方案,健全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实施城镇公办幼儿园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改扩建公办园项目150个。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新增义务教育学位4万个。完成近视防控教室照明改造1.5万间。新增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的学校180所。实现全省学校应急疏散演练100%覆盖。

17.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深入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学龄人口变化优化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科学配置城区和乡镇公办幼儿园,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学前办学点标准化建设。指导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加强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18.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各地补短板强弱项,按照规划加快创建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加强新优质学校建设。以乡村温馨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为抓手,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建立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调整机制,持续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服务。

19.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指导各地多措并举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有序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持续组织省示范高中和一级达标高中对口帮扶县域高中。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推进达标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指导开展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教学专项视导,提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能力。

20.持续促进教育公平。深入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办好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推进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深入开展“向阳花开”助学帮扶行动。加强民族教育,深化教育援宁援疆援藏。推动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21.巩固深化“双减”成果。将“双减”工作常态化融入日常教育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持续深化作业管理改革。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与形式,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严防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推进校外培训行政执法。积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制定中小学生科学教育社会资源清单,推动“百馆千所”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

22.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深入实施“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开展“经典润乡土”、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3.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中高考内容改革。推动高职分类考试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推动实施临床医学专业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试点项目。推进艺术类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教考衔接工作机制。

24.深化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落实落地,加强违规事项通报和整改,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推进普通本科高校教育教学合格评估与审核评估。健全完善“对市督导”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各地开展对县“两项督导”、“对乡镇督导”。建立教育质量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

25.提升依法治教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开展高校法治工作测评和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健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化法治进校园。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26.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开展第七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评选,加强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和选树宣传。开展常态化师德教育,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修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支持高校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银龄教师计划等。加大力度督促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

27.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推进“福建教育专网”可研编制及标准制定等工作。遴选确定第二批省级“智慧校园试点校”,开展第三批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智慧校园试点校”创建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

28.推动加大教育投入。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达到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推动各地健全教育经费保障和各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高等教育等收费制度改革,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引导学校扩大社会投入,支持高校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完善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29.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党建工作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工程,深化“一融双优”党建模式,探索在公办高校推行二级院系党组织集中换届。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基本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议事决策和保障监督机制。探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开展“廉洁福建·清清校园”系列活动,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一体谋划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深耕厚植廉洁文化。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常态化开展青年志愿服务行动。

30.维护高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制定实施《福建省校园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举办教职员工应急能力提升培训。

3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好配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做实做细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推动机关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做好离退休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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